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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高收入者将不能买经济适用房

2000-12-16 来源:生活时报 赵文立 我有话说

北京即将出台《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暂行规定》,该《规定》明确,北京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认定、核准制度。销售对象是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。北京市一些高收入者在今后将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。

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,要对其现住房屋进行登记,要把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与购房人腾退的旧住房的管理结合起来,使经济适用住房从建设到销售,到再上市交易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。

据介绍,截至今年9月底,北京市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24片,承诺建设面积620万平方米,竣工180万平方米。按照北京市5年基本完成危改的要求,本市需要提供经济适用住房200万至250万平方米。12月11日,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视察了一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小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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